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游局:根據《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和《關于完善“導游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核發”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實施2016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國家旅游局官網首頁→重點專項→旅游人才→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分為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于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間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有關資料。
(二)資格審核
完成網上報名后,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到省級旅游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主管部門安排實施,應于2016年9月20日前完成。現場資格審核時,考生應提交報名信息確認表、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和健康證明(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現場資格審核完成后,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現場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1日24:00。交費完成后,報名費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游業務、全國導游基礎知識、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五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于25分鐘。
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考試大綱:2016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訪問國家旅游局官網通知公告欄下載考試大綱,下載地址為http://www.cnta.gov.cn/zwgk/tzggnew/gztz/201601/t20160119_758510.shtml
四、考試時間
科目五考試時間和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主管部門安排確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科目五考試應于2016年12月9日前完成。
五、收費
收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主管部門、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