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評價組織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相關部門調查核實,教育部將取消參與試點資格,退出試點工作:考核工作組織實施不力,在考核過程中存在嚴重違反考核紀律、弄虛作假的;違反有關規定進行高收費或另立名目亂收費,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借試點工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如向學校捆綁銷售儀器設備、實訓軟件等;不按要求及時更新有關職業技能等級標準、教材、考核題庫的;針對通過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等渠道反映集中的其他問題,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情況的。
試點院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參與試點資格:推進試點工作不力、進展緩慢,連續三周不填報周報的;證書培訓、考核等工作管理不嚴的;試點工作經費使用不規范的;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培訓或考核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情況的。
試點過程中,各地要及時總結經驗,宣傳典型案例,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對有關政策措施提出調整優化建議。試點期后有關部門繼續完善相關制度設計。
各地試點工作有關進展情況,請及時與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聯系。聯系人及電話:于進亮,010-66092162。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9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